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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4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鸿博体育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1-24 05:46:09

  鸿博体育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以技术性贸易措施为重要手段调控进出口贸易的行为,正逐渐被世界各国重视和采纳。为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建设,促进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

  “技术性贸易措施”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所指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所指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统称。如何有效地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调控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同时积极打破国外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我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是一个亟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2004年,农业部正式启动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今年的主要工作思路是:积极启动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探索工作方式方法,为做好今后的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一)通报评议工作。对国家质检总局转来的各国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议,提出官方评议意见,并及时反馈。

  (二)开展针对部分国家的研究工作。根据我国农产品主要进出口情况,结合各行业产品在进出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选择部分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影响较大的国家或地区,研究其制定或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并提出扩大我国农产品出口、积极保护国内产业的对策措施。

  (三)跟踪国际标准发展动态。结合现有工作基础,重点跟踪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等国际组织制定的技术标准,并与主要农产品进出口国标准、我国国家与行业标准做对比,提出对比分析报告,为开展官方评议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农业部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组和专家组,日常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事业单位主管领导组成工作组,由农业部主管司局分别组织成立外来入侵生物、植物检疫、农药残留及植物源性产品、动物卫生及动物源性产品、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专家组,负责本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的具体工作。

  (二)统一工作部署。由各业务司局制定并实施本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参加单位及人员等方面内容。由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以下简称市场司)统一印发农业部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协调各司局和有关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

  (三)定期开展官方评议工作交流。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市场司组织,每三个月对各司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交流,及时总结各司局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下一步措施。

  (四)开展人员培训。通过聘请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授课等方式,就技术性贸易措施基础知识、WTO相关规则等方面进行培训,增强对WTO相关规则的了解和认识。

  (一)统一组织,协调对外。根据部党组要求,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由市场司牵头,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对外和协调工作;各司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本行业的官方评议工作。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司局之间在明确各自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应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避免官方评议工作上出现重叠或管理真空。

  (一)市场司接到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转来的要求官方评议的文件后,根据评议内容及要求,及时转送部内相关司局。

  (二)各司局按照要求,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评议;并按时提出评价意见,经市场司审核后报出。

  (四)各司局安排的其他基础性、研究性工作,由各司局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向市场司提交工作进展及工作总结报告,由市场司负责统一汇总,做好总结交流工作。

  2. 2004年植物检疫、农药残留及植物源性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

  根据2004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外来生物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如下:

  外来入侵生物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组织,组建国家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协作组,研究、协调与通报外来入侵物种预防与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农业部外来入侵生物预防与控制研究中心的研究能力建设,组织、监督、协调中心的研究工作,改善科研条件,配备有素质的研究人员,全方位开展外来入侵生物应用研究,为开展官方评议提供技术支撑。

  (一)建立外来入侵生物信息系统。分析我国主要外来入侵生物的生态与经济的危害,初步制定不同类别的主要外来入侵生物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及模式,提出分析报告,为制定有关国家政策提供基础数据与依据,为开展官方评议打下基础。

  (二)开展国内外交流。吸取成功经验,加强我国外来入侵生物的预防与管理能力建设,为开展官方评议提供咨询。

  对市场司转来的各国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就有关外来入侵生物方面,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议,提出官方评议意见,并及时反馈。

  结合现有工作基础,重点跟踪WTO、CBD等国际组织涉及外来入侵生物的规定、决议,研究重要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发展方向,结合国内现状,积极提出国内相关规定的发展策略,使我国在相关评议工作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根据我国外来入侵生物现状,鸿博体育结合国际发展动态,选择与我国农产品贸易往来密切、其外来入侵生物相关规定可能对我国产生较大影响的部分国家、地区和区域集团,如美国、鸿博体育欧盟,研究其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政策、标准和其他管理及技术性规定,关注、预测其相关规定的发展方向,评价其影响,为我国农产品出口、保护农业产业提出对策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措施和程序,按计划、有组织开展评议工作。

  (二)组织专业支撑力量。组织专业人员作为技术支撑,为应急评议提供人力储备。

  (三)日常研究与应急评议相结合。通过国际动态跟踪及国际、国内形势分析预测,有序开展日常研究等基础性工作,积累材料,研究对策,为应急评议提供技术储备。

  科技教育司接到市场司转来的要求官方评议文件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评议,按时提出评议意见,报市场司。

  2004年植物检疫、农药残留及植物源性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

  根据2004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植物检疫、农药残留及植物源性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如下:

  在WTO有关协议框架范围内,采用国际通用标准、技术法规和国外已有的风险评估成果以及我国成熟的技术为评价基础,对我国农产品主要出口国(地区)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进出口管理措施和附加程序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评议,为我国农产品出口及限制国外农产品进口提出应对措施,为解决贸易争端提出科学的基础数据,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产品的出口。

  (一)用5年的时间,基本了解主要出口国的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技术法规、标准和信息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监测。鸿博体育

  (二)用5年的时间,制定合理的主要农产品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数据库,为推进农产品的进一步出口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系统研究主要国家的检疫、农药残留标准,提出我国检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建议。

  植物检疫、农药残留及植物源性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由种植业管理司负责组织,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和中国农科院茶叶所、兴城果树所等单位参加。

  (一)及时开展通报评议工作。农药残留限量、植物检疫等标准评议需要大量的数据和贸易情况作支持,需要许多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和沟通,建立评议专家库,网络多方面人才,利用我国现有的数据基础和其他国家的标准情况,及时提出我国对国外新制定的相关标准的意见,提出符合我国贸易利益的建议。同时密切注意各国农产品的标准制定动向,及时通报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和贸易企业,以避免相关国家实施新标准给我国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开展茶叶、苹果等农产品市场和生产、检疫过程的考察。欧盟茶叶等农产品主要进口国经常采取提高标准门槛等措施,限制我国茶叶等农产品的出口。考察欧盟相关标准制定机构,了解标准制定和发布情况,并了解其标准制定的相关依据,为我国制定相应措施以及提出相应国际标准奠定基础。苹果出口中面临着欧盟、鸿博体育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设置的非常高的技术标准,其农药残留检验项目多达100多种,甚至真菌类也加以限制。收集、评估这些技术指标,并实地对北美市场进行考察,将有利于苹果“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三)建立有关国家的技术标准数据库并及时更新。针对发达国家设置的各种贸易措施特别是技术标准,收集与我国贸易密切以及潜在贸易国和相关国际组织制定的技术标准,例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东盟等,建立数据库,密切关注各国标准发布的动态情况,掌握其应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规律,及时通报和适时调整国内农产品生产,避免给农民带来不要的经济损失。

  (四)加强技术标准基础研究。首先开展相关标准基础研究和国际先进标准制定方法的追踪,其次累积历年各种有效的监测数据,掌握相关农产品出口行情和贸易情况,为官方评议提供更坚实的数据基础。

  根据2004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动物卫生及动物源性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如下:

  以WTO、OIE及CAC的有关协议和规则为依据,以国际通用标准、技术法规和国外已有的风险评估科研成果为评价标准,对我国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贸易国(地区)动物卫生和动物源性产品安全方面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相关内容进行科学性和合理性评议。

  动物卫生及动物源性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由农业部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兽药典委员会、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部动物检疫所、全国畜牧兽医总站、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所等有关单位为具体实施单位。

  对市场司转来的官方评议任务,根据评议要求,按照评议程序,组织相关评议专家对国外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进行评议,提出官方评价意见,并及时反馈。

  1.研究欧盟禽类卫生及食品安全有关指令的原则要求、技术内容、指标的科学性、适用性及与WTO/TBT/SPS协定及相关条款原则的一致性,并将我国与欧盟禽类卫生状况进行比较分析,进而提出我国禽类饲养动物卫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

  2.收集、翻译、整理CAC、欧盟、日本等国对食品中硝基呋喃类及其代谢产物的相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研究资料,结合我国养殖业的实际情况,从兽药、饲料等饲养环节调查导致硝基呋喃类代谢产物污染的原因,综合分析我国禽类产品呋喃唑酮及其代谢产物的污染情况,合理评议欧盟的相关技术措施,为打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依据。

  1.动物卫生与动物福利方面。及时跟踪OIE动物卫生及动物福利有关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国动物卫生标准体系和动物福利有关规定。跟踪OIE2004年世界动物福利大会后续进展情况,收集WTO谈判有关动物福利关注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动物福利有关政策法规的意见。

  2.兽药方面。(1)参加10月份在美国召开的CAC兽药残留法典分委员会的制标会议,了解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专业委员会最新工作进展,参与兽药残留限量国际标准的制定。(2)开展对抗生素耐药性问题的研究工作。通过及时跟踪研究WHO及欧盟等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抗生素耐药性问题有关政策、标准的调整情况,提出我国兽用抗生素耐药性管理工作的有关应对预案。(3)兽药注册管理。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参加兽药注册国际一体化组织(VICH)会议,及时收集和了解国际兽药注册管理相关信息。

  (一)健全机制,规范程序。成立官方评议专家组,开展日常的研究积累、技术储备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承担随时下达的具体评议任务。制定评议程序,明确评议重点、规范评议流程。

  (二)明确项目单位任务。各项目承担单位分头起草《项目建议书》,明确工作意义、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考核指标及经费预算等,批准立项后组织实施。

  (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有关技术培训,加快SPS专门人才培养。鸿博体育加强与有关部门、技术单位、产业协会的沟通与了解,使官方评议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行业发展,不断提高畜牧产业国际竞争力。

  (一)6月上旬至6月下旬,成立官方评议专家组,初步建立动物卫生及动物源性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的组织体系。

  (二)7月上旬,组织召开首次专家研讨会,制定评议工作程序。各项目承担单位同时上报《项目建议书》。

  (三)7月中旬至11月中旬,各项目承担单位分头开展调研工作,收集有关资料,进行试验验证和对比分析,完成项目总结分析报告。

  (四)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五)2005年1月底前,起草完成《2004年度动物卫生与动物源性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报告》。

  根据2004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如下:

  一是结合2003年爆发的中日鳗鱼贸易争端,研究日本的鳗鱼养殖用药规范,比较中日养鳗用药差异,提出我国应对日本鳗鱼贸易壁垒的对策建议;二是适应保护人民消费安全的需要和欧盟、美国等进口国要求,研究贝类划型方式,开展贝类划型试点;三是建立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数据库,做好官方评议的基础工作。

  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由渔业局负责组织,组建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专家组,包括行政、法规、标准、认证和养殖等方面的专家。其主要职能,一是制定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官方评议的总体目标和结构框架;二是审查官方评议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目小组工作计划;三是听取各项目承担单位的汇报,审查评议报告;四是承担官方评议的组织协调任务。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成员10人,协调联络员2人。专家组日常办公机构设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标准处。有关专家需经过重点培训。

  (一)研究日本养鳗用药规范和中日养鳗用药差异,提出应对日本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对策建议。研究日本《水产药物的使用》(第17报),调查我国养鳗用药现状,比较日本与我国养殖鳗鲡用药的异同,开展鳗鱼用恩诺沙星的药代动力研究,制定鳗鱼使用恩诺沙星的休药期,并提出我国养鳗用恩诺沙星的替代药物和暂时措施,整体提出我国应对日本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对策建议。

  (二)研究世界主要贝类养殖水域类型划分及我国贝类养殖水域划型标准。分析研究欧盟、美国关于贝类生产水域类型划分技术法规、标准,调查分析我国贝类产品和贝类生产水域质量安全状况,研究制订我国贝类生产水域类型划分法规、方法和标准。

  (三)建立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数据库。收集国内外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建立数据库,作为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的技术支撑。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是确定数据库的基本功能,构造数据库的基本框架,完成软件开发过程,并将近3年有关国际组织、国内颁布的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入库。

  (四)其他应急评议。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有关渔业方面的评议内容,开展应急评议。

  6月上旬至6月中旬,召开首次专家组工作会,部署今年任务和确定项目小组及其分工。按研究内容设立研究小组,填报任务书。

  6月下旬至10月下旬,开展研究,各小组分头进行调研、资料收集、比对分析、提出报告草案。专家组研究设计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数据库并确定开发单位。

  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草案论证和修改,分组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草案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小组修改后形成研究报告。对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数据库的软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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