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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体育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 2023-02-15 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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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201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克服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全体员工在挑战中努力拼搏,奋力前行,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报告期内,完成营业收入1,053,113万元,净利润3,697万元,实现了扭亏的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发挥科技创新的“推进器”作用,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3个,申请专利11项,分别获得国家优秀专利奖、中国化工优秀专利奖、辽宁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沈阳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各1项。蜡化公司获得中国化工专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要产品糊树脂方面加大对新兴行业和高端市场的开发,面对低迷的国际市场形势,糊树脂成功进入美国高端市场。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建设,目前已拥有内地电石、沿海盐场和大庆油田等巩固的原料供应基地,逐步形成了以聚氯乙烯糊树脂为龙头的氯碱化工产业链和以CPP及DCC为上游的特种聚乙烯、丙烯酸、丙烯酸酯等新材料化工产业链,推进了产品结构向高端化、系列化和精细化发展。鸿博体育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公司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积极落实应对措施,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努力提升运营质量,克服了各种不利因素影响,扭转了经济效益持续下滑的不利局面,实现扭亏增盈目标。2013年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针对去年化工市场走势,公司及时优化调整生产方案,科学地组织生产,实现了装置安全稳定运行。一是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加强设备管理、强化工艺控制、严格责任考核等措施。二是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产品产量和品种结构,尽可能地多产适销对路的高附加值产品,同时把亏损产品产量压到最低,实现降本增效目标。鸿博体育三是经过积极争取和不懈努力,优化了炼油板块的原料配置,而且大幅降低了采购成本。四是加强了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了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了安全生产。同时,顺利完成了液氯系统迁移和生产系统处理工作,为完成生产目标提供了保障。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不断创新营销策略,完善内部考核机制,激发了全体营销人员“抢市场增效益、保供给降成本”的积极性,推动营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产品销售坚持量价兼顾,科学调整销售布局,主动出击抢占市场,实现了产销平衡和效益优化的目标。糊树脂方面加大对新兴行业和高端市场的开发,使销量和利润实现了双向增长。面对低迷的国际市场形势,糊树脂成功进入美国高端市场。

  原材料采购在保生产保质量的基础上,突出降低进货价格,通过调整采购策略、拓展采购渠道、强化绩效考核等有力措施,在降本增效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一年来围绕降本增效目标,以全面落实经济责任考核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和各项改革措施,促进了经济效益的大幅提升。

  通过加大对原材料采购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物流运输成本等的考核控制,有效地降低了运营成本。通过优化运营结构、开展持续改进、实施技术改造等增效措施,提高了经济效益。

  通过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优化资金筹措和使用,财务工作在挖潜增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完成班组长培训、安全操作培训、ERP及DCS系统网上培训,提高了员工队伍整体素质。

  通过推进各项管理变革,促进了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通过对ERP系统模块和工作流程的应用优化,增强了销售过程、采购过程、生产过程、库存管理等方面的成本优化和分析能力;积极组织力量实施BI系统的开发;世界级制造体系平稳运行,提高了设备的维修维护水平,员工自行解决绩效差距能力显著提升;工艺优化及实时数据库建设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一年来,我们注重发挥科技创新的“推进器”作用,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3个,申请专利11项,分别获得国家优秀专利奖、中国化工优秀专利奖、辽宁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沈阳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各1项。蜡化公司获得中国化工专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公司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SHE管理体系,增强了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节能减排工作得到有效加强,能源消耗逐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鸿博体育三年来累计节能总量完成“十二五”计划目标的80%;五项重点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超额完成减排目标。

  公司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两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系沈阳市双创新示范企业。拥有从日本、意大利、乌克兰等国家引进的具有世界一流和国内领先的糊用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气相法二氧化硅技术和装置。自行研制开发的糊用聚氯乙烯树脂项目,填补了国内生产空白;自行研发的产品和项目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通过雄厚的产品研发实力,公司成功研发了氯醋共聚专用糊树脂及手套专用糊树脂等系列产品,打破了国外企业垄断,填补了国内生产空白。主导产品PVC糊树脂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星塔牌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丙烯酸及酯和氯碱系列产品被评为“辽宁省名牌产品”。

  公司坚持创新企业管理,在实践中形成了具有沈阳化工特色的管理模式。积极引进全球最佳管理实践,实施了ERP和协同办公(OA)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引进世界级制造体系(BWCM)和SHE安全管理体系,坚持开展持续改进活动,使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得到质的提升。在近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当地政府的基金补助,包括国债专项资金补助、重大科技专项资金补助、工业发展资金补助和政府补助。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被认定为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在此期间内公司将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率的优惠政策。

  2014年,国际国内环境都趋于复杂多变。世界经济形势将温和复苏,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随着以绿色环保为主要特征的新兴产业的发展,工业绿色转型趋势将更加突出。今年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年,中国经济进入了中速增长阶段,短期内较难形成新的上升趋势,周期性、阶段性调整尚未到位,一些结构性矛盾和潜在风险进一步凸显,同时也存在着政策效应释放、改革深入推进等有利因素。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的资源基础不断增强,企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整体抵御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公司抓住国家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机遇,紧紧围绕提高发展质量这条主线,以“调结构、抓管理、降成本、增效益”为重点,着力优化生产运行,着力提升营销能力,着力调整产品结构,着力改善经营绩效,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着力推进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提高生产运行质量是实现“降成本、增效益”的主要途径之一。鸿博体育公司将切实抓好生产运行管理,做好产销衔接,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提高生产装置稳定率和利用率,确保实现生产系统稳定高效运行;强化对生产运营效益的预警和分析,合理优化产品结构,优先保证优势产品产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推进装置工艺优化和脱瓶颈工作,充分挖掘生产装置的潜力,提高装置性能、降低物料和能源消耗,改善经营绩效。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波动,抢抓市场先机,扩大产品销量,及时到位地调整产品价格;充分发挥营销工具的作用,强化对市场的分析预测,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营销模式,不断提升营销能力;继续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及销售区域结构,抢占新兴行业高端市场,推进营销体系变革,逐步建立终端销售体系,研究和探索分销体系、电商体系的新模式,促进营销手段的创新升级。

  公司将努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行质量,向深化企业管理和工作创新要效益。重点对生产过程成本控制、节能降耗对标差距、原材料采购降价率、产品销售加价率、可控费用支出等方面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完善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提高降本增效能力;继续深化持续改进工作,坚持以“降本增效、优化管理、提高效率”为目标,深入推进持续改进工作,抓好项目的优选立项,强力组织实施,切实保证项目取得成效。充分利用好世界级制造系统等先进的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应用能力,在降低运营成本、改善经营绩效、维护设备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公司将重点抓好项目建设,通过实施公司搬迁项目和一些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改善产品结构,延伸产品链条,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2014年 4月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14年4月3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度实现净利润36,970,040.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0,964,172.11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714,991.29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2,219,221.47元。

  报告期内,公司新厂区正在开工建设,所需资金额度较大。另外考虑到2014年国际国内经济环境都趋于复杂多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同时,化工市场供需失衡,阶段性调整尚未到位,一些结构性矛盾和潜在风险进一步凸显,短期内较难形成新的上升趋势。为保证装置开工率,公司原料储备所需流动资金也较大。因此,公司在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4-01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根据当前整体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2014年公司拟在总额度不超过910,000万元(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年度内的周转) 范围内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内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供应链金融等。年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融资业务。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4-012《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4-015《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14年4月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4、会议主持人及列席情况:本次会议由许卫东主持,无其他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4-012《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公告》中的详细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蜡化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对其与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设备租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水煤浆加工;进出口业务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67,801万元,净资产197,513万元,营业收入924,698万元,利润总额-5,126万元,净利润-4,655万元。

  为保证蜡化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对其与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授信额度如下(具体数额以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额度为准):

  1、向盛京银行沈阳景星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10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2、向中国工商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3、向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和平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4、向中国农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5、向浦发银行泰山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证条款提供担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蜡化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蜡化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发展主业与公司战略目标一致,资产优良,具备偿债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对其与金融机构申请的最高额254,500万元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额度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化集团”)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交易。

  2、沈化集团持有本公司33.08%股权,蓝星集团持有沈化集团100%股权,中国化工持有蓝星集团80%股权,持有本公司1.49%股权。因此中国化工为本公司最终控制人,蓝星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该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大壮、李忠臣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沈化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累计销售货物870万元,向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累计销售货物128万元,向甘肃蓝星清洗科技有限公司累计销售货物736万元,向中昊(大连)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累计销售货物18万元。

  1、关联方介绍: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志伟,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工行大厦15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77万元,主营业务范围:丙烯、甲乙酮、甲基叔丁基醚、氮气、壬烯、仲丁醇、辛烯异构体、丙烷、石脑油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化工装置的租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销售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012,637万元,净利润为15,099万元,净资产为139,261万元。

  3、关联关系:中国化工持有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及蓝星石油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国化工合计持有该关联方69.71%股权。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方与公司同受中国化工控制。

  1、关联方介绍:青岛安邦炼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延生,住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铁家庄社区,注册资本为17,000万元,经营范围:原油加工、制造;燃料油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758,287万元,净利润为-10,591万元,净资产为19,302万元。

  3、关联关系:中国化工持有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100%股权,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持有青岛安邦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青岛安邦石化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即该关联方与公司同受中国化工控制。

  1、关联方介绍: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云华,住所: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1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双酚A、苯酚、丙酮、润滑油脂的研制、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普通机械及零部件,仪器仪表及相关产品的购销,承揽国内外清洗、防腐、水处理业务、购销水处理设备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36,184万元,净利润-5,665万元,净资产68,917万元。

  3、关联关系:蓝星集团持有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新材”)53.96%股权,蓝星新材持有该关联方100%股权。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蓝星集团控制。

  1、关联方介绍: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继文,住所:淄博高新区309国道以北、热电厂东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环氧丙烷、聚醚多元醇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

  3、关联关系:蓝星集团与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该关联方99.33%股权和0.67%股权。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蓝星集团控制。

  1、关联方介绍:甘肃蓝星清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华,注册资本人民币2,088.48万元,住所: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中路432号,主营业务范围:清洗剂、水处理药剂、化工产品、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清洗、水处理、防腐技术的研发、服务、咨询。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34,794万元,净利润15万元,净资产14,003万元。

  3、关联关系:蓝星集团持有其100%股权,中国化工持有蓝星集团80%股权。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化工控制。

  1、关联方介绍:沈阳金脉石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奇宏,注册资本:350万元,住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888号,主营业务范围:成品油、汽油、柴油;化工原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批发零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2,942万元,净利润167万元,净资产466万元。

  3、关联关系:沈化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沈化集团控制。

  1、关联方介绍:长沙华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业秋,住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工程监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金属材料检验,金属材料表面热处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无损检测技术咨询服务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5,338.46万元,净利润为293.78万元,净资产为1,907.16万元。

  蓝星集团持有蓝星新材53.96%股权,蓝星新材持有该关联方100%股权。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蓝星集团控制。

  1、关联方介绍: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军,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5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鸿博体育主营业务范围:生产化工机械设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化工机械设备的设计、维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专业承包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43,987万元,净利润为2,736万元,净资产为60,734万元。

  蓝星集团持有该关联方100%股权。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蓝星集团控制。

  1、关联方介绍:中昊(大连)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化举,住所: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由家村黄浦路20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64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化工方面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承包、环境评价、化学清洗、防腐施工、高纯化学品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3,869万元,净利润为825万元,净资产为8,519万元。

  中国化工持有该关联方69.22%股权。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化工控制。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原有的化工原料供应渠道和产品销售渠道不能完全满足日常生产需求,本公司在2014年有必要与上述关联人不定期地进行采购原料、销售商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人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货款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不会因为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因该议案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大壮、李忠臣需回避表决,且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钟田丽、李国运、齐法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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