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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体育进出口贸易信息(精选5篇)

发布时间 : 2023-07-21 22:21:20

  鸿博体育[关键词] 电子信息产品 出口 创新 品牌 技术性贸易壁垒 贸易摩擦 WTO

  电子信息产品一直是我国的出口“大户”。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实行“三来一补”出口加工贸易,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总量和金额突飞猛进,在全国外贸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并成为拉动我国外贸出口的第一大产业。2006年,中国电子信息产品贸易顺差762.4亿美元。2007年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为4595.2亿美元,同比增长26.3%,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37.7%,对全国外贸出口增长的贡献率达38.4%。其中,闪存鸿博体育、家庭娱乐系列、安防产品的出口增幅较大。据最新统计,2008年第一季度,我国电子信息全行业总体规模进一步扩大,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好发展。1月~3月电子信息产品累计出口额为1159.2亿美元,同比增长20.2%,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37.9%。然而,在享受着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走出去”的成果的同时,我们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如何改善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结构,如何扩大利润空间等。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摆脱困局,提高我国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推进出口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电子信息产业作为拉动我国外贸出口的第一大产业,它的发展与贸易状况一直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重视,每年国家都会发表《中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研究报告》,对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进行了综合性系统性的分析。并且,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入到WTO ,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贸易现状也出现了一些有利和不利的问题和因素,成为了中国对外贸易改革的关注对象。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电子信息产品出口贸易占整个对外出口贸易的比重由低到高,反映了中国电子信息工业由弱强的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我国同主要国家(地区)的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不断发展。同时,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入WTO,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贸易形势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伴随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第一支柱产业的作用日益支出,产业规模的迅速壮大,产业结构的不断改善,这为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国内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环境,使我国拥有了世界上最大的电子产品市场,许多国外公司都看好这个市场。它们希望利用国内的低廉制造成本,把中国作为其全球生产基地,这既可以占领中国市场,又将在中国制造的产品输出到其他国家。并且,我国电子产品具有物美价廉的特点,在国际市场上很有竞争力。

  与此同时,我国的许多电子信息企业创新意识增强,并能够勇于承担风险,大胆的尝试“走出去”的战略。如海信公司积极采用国际化经营战略,加强渠道建设,不断拓展海外市场。华为公司通过寻找合作伙伴合资建厂,按国际公司的职业化水平运作等手段在国际市场上立足。

  美国、日本及东亚新兴国家和地区是我国电子信息产品主要的贸易伙伴。其中,美国是中国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的最大伙伴。中美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为互补性贸易为互补性贸易,中国出口产品结构层次低,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组装加工电子信息产品。美国对中国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的逆差较大,近年来,电子信息产品贸易差额问题成为中美双方关注的焦点。日、韩是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主要进口国,而我国出口日、韩的电子信息产品多为加工组装型整机产品。欧盟是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重要地区。近年来,我国与欧盟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顺差,且顺差额不断增加。中国与东盟的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也在不断扩大。

  成为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一员,使中国更快、更好地融入了国际经济社会。对我国的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加入WTO后,打印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等主要产品出口增长迅速。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增速较快,三资企业出口占全部出口额的80%以上,成为出口企业的主力军。加工贸易仍是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世界贸易组织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

  虽然在世界市场上已到处可见“Made in China”的标签,这引起了不少发达国家的恐慌,认为中国已成为“世界工厂”,但是这种情况的出现,对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外贸条件先升后降,总体趋于恶化”。我们面临着诸多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外贸出口出现了增量不增价,甚至跌价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从一般贸易上看,我国出口的电子信息产品是以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由于产品技术更新能力薄弱,品牌核心价值低,同质性替代性强等因素,我国电子产业在市场上竞争主要采用了价格竞争的手段,在进军国际市场时,盲目出口,竞相压价,以致“价格战”硝烟四起。外贸投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策动略的实施也降低了我国产品的出口价格。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利润空间的不断缩小会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我国的外贸条件恶化。

  技术创新能力已成为国际竞争的决定因素,知识产权成为技术竞争的制高点。而中国在很大程度上还处在一个“组装基地的地位”,我们最缺的就是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没有自己的东西。我们只能实现“中国制造”,却难能实现“中国创造。”近年来,跨国公司对我国有竞争力的产业和企业进行“专利围剿”。DVD、彩电、电池等产品相继遭遇知识产权纠纷。产品技术含量低,又使得产品出口外向依存度很高,这样就会存在一些不可控因素,容易转化为出口中的风险。这是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也是造成其他问题的根源。

  目前,发达国家制定的法令、技术标准越来越多, 而且要求越来越高,使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面临新的困难。此类产品出口遭受的技术壁垒影响的主要集中在技术标准、技术法规、质量认证和认可制度、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环境和生态要求、出口认证及包装和标签等方面。其中,计算机类产品、家电及消费类电子、通信及电子元器件是电子信息产品中出口最多的产品,在出口贸易中遭遇技术壁垒的情况尤为突出。例如上海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曾遭美国FDA拒绝,欧盟《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使我国七成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受阻。这既增加了我们的贸易成本和风险,也会引起贸易争端。

  由于我国出口主要依靠低价格、大批量、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导致贸易摩擦越来越多。针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迅速增长,国外公司对我征收高额专利费,“特保措施”限制了中国产品出口。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面临着更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普惠制待遇正在减少,会有更大的挑战。

  日本电子产品之所以在国际上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国际竞争力,其原因在于“注重调整产品结构,实施更新换代;设备投资旺盛,技术革新活跃;出口策略灵活多变,力求缓解贸易摩擦”。而中国与其差距甚远,如我国消费者只愿选购松下、富士、佳能等日产数码相机,把中国的电子信息产品视为廉价的代名词。因此,我们必须摆脱这一困局,采取措施发展我们的电子信息产品出口。

  品牌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着产品的竞争力,是产品信誉和形象的凝聚。它对于消费者而言有很大的吸引力。品牌战略是中国走向国际化的重要战略,一个民族没有自己的品牌难以达成国际认同。缺少品牌做支持的出口产品,会处于一个较低的档次,缺乏竞争力。打造中国知名品牌,是我们扭转中国产品在世界市场形象的关键,甚至优先于产品创新。日本的主要创新产品并不多,汽车、电视机、相机并不是他们的发明,但他们能在模仿的基础上创出品牌,征服世界市场。我们也应为我们民族打造出一些国际品牌,让使用中国品牌的消费者也具有优越感。这才是解决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最重要、最根本也是最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美国著名企业家艾柯达曾说过“不创新,就死亡。”在激烈竞争的世界市场上,不勇于创新,就会被淘汰。我们不能仅仅依靠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来艰难地赚取低额利润,而应该用有着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凝聚了我们的创造力的高水平产品为我们来开拓市场。科技创新产品还有利于我们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改善出口结构,这对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发展至关重要。

  近年来,国家对集成电路等重点产品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企业应当以此为契机,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规范出口市场秩序,并避免不正当竞争,从而能获得更好的效益,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我国已经是世贸组织的成员国,享有WTO的一切权利。我们在遵守WTO规则的同时,也可利用WTO规则保护我国的贸易权利和出口利益。“我国既可以利用幼稚产业保护期,加快集成电路和软件等产业发展,又可利用WTO反倾销、反补贴、绿色环保条款保护自己的利益,维护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企业的利益。”

  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贸易迅速发展,在全国外贸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增长。但与此同时,我们还面临诸多严重的问题,我们需要通过加强品牌战略的实施,加强科技自主创新,充分利用出口退税调整政策和WTO相关规则等方式来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对外贸易 公共服务 公共信息服务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一些制约贸易发展的问题不断涌现,如何解决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成为当今热点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建立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有利于我国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文概述了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在借鉴国外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 2007年底我国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21738亿美元,进出1:3商品结构不断优化,直接利用外国投资连年居世界首位,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但是也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过高,贸易竞争力不强鸿博体育,出1:3市场过于集中,贸易环境改善不明显,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能力不足,贸易摩擦频发,利用外资质量不高等等。鉴于此,我国应积极建立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外贸易水平。 一、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概述 在当今的贸易环境下,世界各国都在进行贸易体制改革,加快贸易体制升级,着力发展贸易促进机制,建立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国也在尝试贸易体制改革,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因此,建立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是我国走向贸易强国的必经之路。 (一)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内涵 目前,国内外理论界关于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定义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论,没有形成统一的说法。笔者认为,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内涵可以理解为,国家为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而提供的经济性服务。具体包括:改善投资环境和公共基础设施,建立更加舒适宽松的投资环境;统一对外贸易出1:3政策和公共商务信息,以帮助公众“一站式”访问现有的政府信息和服务;协调海关、质检、税务等相关的对外贸易管理部门,为出1:3企业提供更加快捷的贸易手续;强化政府对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加速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提高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能力;开展海外市场调查,为出1:3企业提供全面的出1:3咨询服务。它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国内企业,还应惠及普通的公众。 (二)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类型 1.出口贸易公共服务体系 出1:3贸易公共服务是指国家为促进出1:3的增长,为出:13企业提供政策性扶持和制定出1:3发展规划,并为出1:3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公共服务。出1:3贸易公共服务包括:出1:3贸易金融服务(例如建立出1:3银行,为出1:3企业提供贷款等)、技术性促进措施、简化出1:3手续、政策咨询、出口商品技术服务、出口研发服务、出口贸易促进政策、出:13贸易摩擦救济、贸易市场凋研、贸易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出1:3贸易公共服务体系是以出1:3贸易公共服务为基础,以政府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调动出1:3企业的积极性,为出口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机会均等的公共服务。 2.对外贸易环境公共服务体系 目前国内外关于贸易环境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表述,但是可以归纳为:在整个贸易过程中,对贸易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包括相关的贸易软件和硬件基础。具体包括:国家的政治稳定性,相关的贸易制度、政策和法规,基础设施和各种贸易配套设施,以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与标准。对外贸易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是指积极地运用各种行政手段,营造宽松和有利的对外贸易环境和投资环境,积极地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 3.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行业协会为辅助,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旨在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为本国和国外贸易企业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国际贸易政策法规信息、对外贸易运行状况信息等。该体系有利于国内出:13企业了解国际贸易市场变化和贸易伙伴所在国的政策法规,规避风险,节约生产成本。另外,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还包括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出1:3商品技术服务体系、出1:3研发公共服务体系等一系列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发达国家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与演进 近年来,随着一些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逐步放缓,对外贸易逆差不断扩大,这些国家大都对贸易体制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努力建立一套完整的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使之更加高效、便捷地为本国企业服务。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有助于加快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 (一)法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 进入21世纪以来,法国经济形势出现了衰退的趋势,贸易逆差持续扩大。近年来,法 国不断地改革现行的贸易促进体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该体系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中小企业营造了更加有利的贸易环境。 1.庞大的对外贸易促进体系 法国的对外贸易促进机构主要包括:经济财政工业部对外经济关系司、驻外经参处、各大区外贸局、法国国际化促进署(原对外贸易中心和法国国际化促进署合并)等。各部门通力合作,以向企业提供各种信息为己任,以为企业制定对外贸易促进政策为手段,共同为法国企业服务。法国的对外贸易促进政策主要以信息咨询服务和财政补贴为主,鼓励本国企业“走出去”和参加国际展览会,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培养本国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简化为企业提供出口信息和支持的手续,并实行对外贸易促进手段完全商业化运作,既符合欧盟的相关规定,又不违反世贸组织原则。 2.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法国通过对外贸易中心和工商会等机构,收集、调查和整理全球对外贸易信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的信息服务。法国政府在国外设有100多个驻外经商机构,这些机构收集大量的所驻国的贸易信息、市场综合产业信息、法律法规、融资条件以及出口担保等方面的政策,为本国企业出口和对外投资提供服务。并对信息服务实施标准化管理,制定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实现整个信息服务程序的可控性和有效性。通过高效的信息服务,推动了本国企业的发展,开拓了海外市场。 3.完善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法国的中小企业在对外贸易所占的比重不高,一度只维持在40%左右。随着法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中小企业在法国对外贸易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法国政府鼓励中小企业扩大出口,中小企业很好地与政府或私人伙伴联合,这些企业在国外谋求发展,并在法国创造就业机会;设立了法国技术创新署、法国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法国风险投资公司以及风险投资基金等部门,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转移及国际合作提供财政保障,为法国中小企业在国外投资设点和开发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英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 英国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非常重视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对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一直尝试着改进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创新思维、服务思想及政策措施。试图更好、更全面的为对外贸易服务。 1.完整的对外贸易促进体系 英国的对外贸易促进体系遍及各地,具有纵向与横向紧密结合、覆盖范围广、服务细致等特点。除了政府和地方当局各经济管理机构的广泛参与外,民间机构在对外贸易促进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英国的贸易促进管理部门主要包括:贸工部、外交部、国际贸易总局、出口信贷担保署等政府部门,这些政府部门在贸易促进方面的作用主要是制定相关贸易促进政策,维护出口企业和外投资公司的利益,营造公平的贸易环境,提供各种贸易咨询、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从而很好地促进了英国的贸易发展。 2.健全的创新服务体系 英国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的创新能力,并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极大地推动了本国企业的创新。作为英国创新的主管部门的贸工部,在资金、信息等方面给予了企业很大的支持。贸工部有多个创新支持措施,如知识转移网络、知识转移合作计划,建立了公益型信息平台;重视信息服务功能,支持信息服务领域的公共服务。此外,还提供培训、会议、考察、国际专家帮助、市场专项调查、人才流动等一系列服务,并且将这些服务渗透到企业技术或市场开发的每一步。 3.宽松的对外贸易环境 英国倡导贸易自由化,实施高度开放和自由的对外贸易体制,营造了宽松的对外贸易环境。英国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制定了税收优惠、设立自由贸易区、为国外企业提供国民待遇等一系列的措施,这些优惠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外资的流入,增加了国内就业机会。 (三)发达国家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虽然内容和侧重点各有不同,但对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在政府服务方面,强调服务至上原则,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更好地为本国对外贸易企业提供服务;重视对外贸易促进体系的建设,建立一套完整的对外贸易促进机制,各种贸易促进机构通力合作,更好地为本国贸易发展服务;注重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企业提供各种贸易信息,搭建政府公共服务的信息平台;重视企业的创新能力,在资金、政策方面为企业创新提供帮助;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在公共服务领域方面,向中小企业倾斜,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为中 小企业的成长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明显滞后,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各个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 (一)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地区分布不均衡 我国目前为止,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中,用于经济建设支出占GDP的比重保持在25%左右,虽然在总量上不少,但质量不高,且地区差异性十分明显。北京、上海等一些经济发达的省市,公共服务支出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同时产生的绩效也远远高于其他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公共服务支出明显偏少(如表1)。这主要是因为经济发达地区财力状况好于欠发达地区,可支配的公共服务支出非常充沛,再加上多年来的不断积累,在公共服务与经济增长互为因果关系的条件下,形成了目前我国公共服务分布不均衡的结果。另外,这六个省市的对外贸易总额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79%。由此可见,政府公共服务支出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水平不高 发达国家在推动贸易发展的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推动贸易企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虽然在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建立了包括中国贸易指南、国内涉外政策环境、世界各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等在内的数据库和网站,但是总体的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信息内容不全面,分布零散,地区分布不平衡,很多经济落后的地区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很难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快捷地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等信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落后于实际需求,缺乏统·的信息管理和分工。 注:根据公共服务综合绩效得分分布情况,将公共服务绩效等级分为五级:A级代表“优秀”;B级代表“良好”;C级代表“一般”;D级代表“不足”;E级则代表“匮乏”。 (三)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不够 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对经济的发展、就业数量的增加、对外贸易的增长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公共服务领域方面,向中小企业倾斜。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明显不够,主要表现在:政策法规不完善,虽然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但是相关的配套法规明显不足,且可操作性不强;资金扶持不够,我国中小企业无论在融资渠道,还是信用担保与欧美国家差距仍然明显;支持创新不到位,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的培养不足。在财政、税收、咨询、技术等方面给予的支持不够。 四、建立和完善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鉴于我国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发展的缓慢和滞后,2011年通过的《对外贸易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因此,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有助于我国的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为社会公众和进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服务,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信息障碍,改善我国对外贸易的运行环境。加大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的专项资金投入,使公共信息服务的覆盖更加全面;强化商务部的网站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对外贸易信息服务;完善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及环境、国外贸易市场调研等数据库的建设,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全面的指导。 (二)建立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监管体系 我国的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还处于萌芽状态,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监督和管理存在着行政职能混乱、监管规则不健全、管理权责不清晰等问题。因此,在大力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同时,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监管体系,促进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强化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责任,建立科学的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监管权责机制,确保对外贸易公共服务有效的进行;加大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的公开化和透明化,逐渐提高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的民主制度,使公众参与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的管理与监督;建立一支专业化监管队伍,确保监管工作的高效性。 (三)保证资金投入、实现外贸公共服务均衡化 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分布不均衡。经济发达的省市,由于财力状况充足,投入较多,所 以效率相对较高,产出明显;而经济欠发达的省市,由于可支配的公共服务支出较少,所以效率普遍不高。因此,政府应在保证总体公共服务资金投入的同时,兼顾经济欠发达的省市,以达到对外贸易公共服务均衡分布,最终实现对外贸易各地区均衡发展。 (四)大力发展商会的作用 我国的商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在数量上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依然存在着“半官、半民”的性质、自律机制不健全、缺乏透明度、结构失衡等一系列的问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要大力推动商会的发展,促进其在对外贸易、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包括:促进商会性质的转变,由“半官、半民”的性质转化为自治的、自愿的、非盈利的民间组织;建立商会自律机制,实行管理透明化,切实保护好企业的利益,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和必要的技术帮助;扩大商会的权利,使商会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全面

  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管理,有效监控企业短期外债,配合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国家外汇局于2008年7月2日了《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要求企业从2008年7月14日起,出口预收货款不分时间长短和金额大小,都要进行预收货款网上登记,登记后,在额度范围内可在银行办理结汇或划转手续。2009年6月,外汇局将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基础比例调整为30%,允许分局按照企业经营需要核定收付汇比例,允许分局为新成立及其他无收付汇数据企业核定年度收付汇数据。对于贸易信贷资产,2008年10月30日,外汇局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实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企业货物贸易项下进口预付货款纳入管理。要求企业从2008年11月15日起,企业的进口预付货款,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前12个月进口付汇额的10%。汇综发[2009]108号文件又将预付货款基础比例调整为30%,且企业5万美元以下的出口预收货款、进口延期付款和预付货款登记后,不纳入比例限制。

  (一)贸易信贷监管难度较大。目前我国对贸易信贷的管理主要集中在对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和延期付汇上。监管难度主要表现:一是真实性审核难度大。一方面,由于贸易隐蔽性高,流动性强,随着我国货物贸易的迅速发展,在一笔收付汇业务中,既有正常贸易收付汇,又有贸易信贷收付汇,不排除将贸易信贷项下的资金往来夹杂进一般贸易项下跨境流出入。另一方面,企业登记的贸易信贷信息的真伪难辩,额度内企业可在银行自行结售汇;额度外到外汇局手工确认,而外汇局审核的企业出口合同、收汇凭证、登记信息等,都属于表面真实性审核的范围,而对贸易双方是否签订虚假合同、是否存在无贸易实质的收汇等信息的审核和监管则属空白,无法从根本上防止无真实贸易背景套利资金的混入。

  (二)贸易信贷监管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政策设计的局限性。贸易信贷监管政策法规部分内容与现行的实际操作管理不衔接,存在管理偏松、有效约束手段不足等问题,对政策的贯彻实施和管理效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形成了监管方面的难点。二是政策监督乏力。相当的企业和银行对政策理解认识上存在误区和偏差;贸易信贷业务流程和操作时间冗长复杂,既不利于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又不利于贸易信贷监管工作的开展;三是政策执行的随意性。受利益驱使和逃避监管的双重作用,银行和贸易信贷企业在执行政策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如企业预收货款额度不足时,银行为其一般贸易项下进行核查结汇,导致企业既逃避了贸易信贷登记,造成贸易信贷数据失真,更为严重的是当企业一旦发生中断出口时,其此前的出口收汇因无额度而无法结汇。

  (三)贸易信贷监管系统有待进一步升级。一是数据处理的时滞性。目前贸易信贷登记系统采取的当日登记的预收、预付、延收、延付四个模块的数据,系统当晚23点予以确认,于次日能查询到额度后,企业方可结售汇或划转。额度外的还需人工确认,业务处理时间更长。数据处理的时滞性,加大了企业的财务成本和汇率风险。二是信息共享的片面性。贸易信贷信息管理系统与帐户信息管理系统、金宏系统、出口收汇核报系统、进口付汇监管等系统共享性差,导致企业在贸易信贷系统登记国际收支申报号、信贷进出口报关单号等信息时,其关联性、真实性、准确性不能得到有效核查,弱化了贸易信贷监管效力。另一方面,贸易信贷登记系统中采集的企业前12个月的收付汇数据和出口收汇核报系统、进口付汇监管系统以及金宏系统中采集的数据各不相同,系统给出的企业控制额度和企业根据自身前12个月进出口报送数据计算出的额度差异很大,给交易真实性审核带来一定难度。三是系统功能的缺失性。目前的贸易信贷登记系统以业务审批、简单查询、单一统计统功等功能为主,缺少综合查询、指标预警、监管分析等功能。目前,全国大部分都采用的是福建或江苏分局开发的“贸易信贷数据综合利用系统”,但不同地区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对贸易信贷管理的理解,有的系统以主体监管为主,有的系统以非现场监管为主,且这些系统都在贸易信贷管理系统体外存在,增加了监管难度。

  (一)源头治理,降低高风险贸易信贷管理难度。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本外币利差套利空间;控制人民币升值的步伐,降低套汇的空间;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锁定进口成本和出口收益,降低企业使用出口提前收款、进口延期付款的方式来规避汇率风险的需求,从源头防范投机资金跨境流出入风险。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迅猛,贸易额有较大幅度提高,为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从1998年到2001年,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年均增长分别为3%、2%和4%。2001年11月,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该年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为279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160.7亿美元。入世后的六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年均增长分别提升到21%、15%和27%。2002年,即我国入世后的第一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在大幅度增加的同时进口额度也有所上升。2003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达214.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2004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达233.9亿美元。2005年,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农产品进出口总额比上年增长8.57%。2006年,农产品出口额稳中有升,继续保持了2005年的增长态势。2007年农产品贸易总额达781亿美元,占世界农产品贸易总额比重约为4%,居世界第五位。2008年农产品贸易总额达991.6亿美元,同比增长27%。

  根据对以上2000-2007年我国大类农产品出口额(表1)统计数据的分析,可以得出:从2000年到2007年,我国大类农产品出口总额呈上升趋势,各大类农产品(除棉花外)出口额稳中有升。特别是水产品、蔬菜和水果的出口增长迅猛,已经成为我国主要出口的农产品。2007年,中国水产品、蔬菜和水果出口额分别为97.54亿美元、62.14亿美元和37.49亿美元,比2000年分别增加1.55倍、1.99倍和4.18倍,这三类产品的出口已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53%,贸易顺差为139亿美元。同时,2007年我国畜产品的出口也大幅增长,由2000年的25.9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40.46亿美元,增幅达56%。另外,我国谷物产品的出口增速也快于进口增速,由小额逆差变为顺差。2004年,我国粮食贸易出现了13.9亿美元的逆差。2005以来,粮食生产实现恢复性增长,供求关系得以改善,粮食出口大幅增加,进口大幅下降,到2006年和2007年分别实现了3.32亿美元和16.66亿美元的贸易顺差。

  随着我国农产品出口数量的日益增多,以及我国融入世界农产品市场程度地不断加深,农产品出口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贸易额更持续快速增长,由2001年的279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781亿美元,占世界农产品贸易总额比重约为4%,居世界第五位。但是,伴随着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一个严峻的现实也摆在我们面前,那就是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越来越多的障碍。

  加入WTO以来,我国出口产品每年都要遭遇来自各个国家的反倾销调查达50多起,其中农产品出口遭遇美国等11个国家(地区)的反倾销调查共11起,涉及商品有薄荷醇、塑料编织袋、蘑菇罐头、松香、蜂蜜、大蒜、小龙虾、非冷冻苹果汁等17种。同时,我国的同一产品也出现多次遭遇反倾销调查的现象。这些反倾销调查,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不断丢失,给我国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造成很大影响,也给农产品出口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另外,在反倾销调查频发的同时,波及范围广、涉案金额高的反倾销大案也不断涌现。2004年,美国对我国暖水虾反倾销案涉案金额高达2.48亿美元,直接或间接影响163家企业、数百万虾农和专业捕虾渔民的生产和生活,是我国历史上涉案金额最高、影响最大的农产品贸易救济调查案件。2005年,印度对我国丝绸织品反倾销案,是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农产品反倾销较大案件,涉案金额达1.8亿美元。

  2.2检验检疫型贸易摩擦我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为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国,它们凭借自己的技术优势,对进口农产品设置了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这些检验检疫标准也是限制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受限制的产品范围由禽肉、水产品等动物源产品扩展到蔬菜、水果等植物产品,几乎覆盖了我国出口的所有农产品。

  从整体来看,肉类制品、蔬菜、水果及制品、水产品、食用菌、茶叶及谷物均是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我国出口风险较高的大类商品鸿博体育。据初步测算,受影响最大的茶叶出口涉及就业310万人,蔬菜涉及314万人,烤鳗涉及43万人。另外,欧盟和日本等进口国也以我国出口农产品中存在口蹄疫、禽流感疫病和农药残留等卫生安全问题为由,多次对我国农产品进行封杀,并逐步强化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3技术壁垒型贸易摩擦

  近年来,据商务部调查,我国有近9成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受影响的农产品范围广、周期长,造成每年的经济损失约合90亿美元。

  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有日本、韩国、美国和欧盟等国家,这些国家都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了一系列严格而又繁琐的技术标准,防止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这样就增加了我国农产品打入国外市场的难度,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

  对外贸易必然会伴随着不确定的对外贸易摩擦风险,这些风险源自于贸易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和外贸企业的实力与能力的局限性。

  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就是为了尽可能地防止对外贸易摩擦风险的出现、蔓延和加剧,避免对外贸易受到过大的损失。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不断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贸易摩擦,因此对农产品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研究和完善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建立较晚。2003年5月,商务部确定了对456个大类、2733个税号的重点敏感产品进行预警监测分析,还先后在汽车、化肥、钢铁、纺织和电子信息产品等行业建立了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2006年5月22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合《对日出口农产品风险评估报告》,正式启动农产品出口行业预警机制。这些年来,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处在不断地探索和完善之中,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政府对农产品市场风险的监测能力和先兆预警能力,保障了农产品安全,加强了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有效的信息资源缺乏问题。

  具体表现为,一是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信息,或者得到的信息仅仅是未经分析的原始数据,不能从中提取出有用的信息;二是信息的收集不够及时,往往是外国的相关措施已经开始实施了,我们才意识到对这方面信息的整理和收集;而且信息的传递也不够及时,在传递的过程中也有损耗,造成信息到达企业时已经失去意义了。因此,针对农产品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建议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收集系统。信息收集系统主要用来完成信息采集、信息标准化、信息存储、信息整合和信息共享等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具体可细化为如下流程(如图1)。

  根据预先设定的时间周期(每天或每二天)由数据采集人员通过预定义的采集规则抓取涉农网站(如中国农业信息网、新农村商网等)的相关农产品出口贸易信息,抓取的内容经审核后,根据预定义的规则与现有的数据信息进行对比,如果抓取的信息相对较新则覆盖现有的数据信息,否则新建该条信息并存储。

  根据预先设定的时间周期(每三天或每周)由技术人员从相关涉农资料库、数据库中提取相应的农产品出口贸易数据,并对得到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及格式转换,使其符合我们现存信息的数据格式并存储。

  将从涉农网站采集来的信息和涉农数据库中提取的信息进行整合,并按分类、按主题进行划分和组织,然后装载到核心的数据库中,形成农产品出口贸易信息数据仓库。数据仓库内的数据是将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后的有效数据,且频繁的更新率保证了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农产品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信息收集系统的建立,一方面可以缓解农产品出口贸易信息匮乏且时效性不强的问题,并为下一步分析预警提供有力的数据保障。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依据,并为广大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帮助,有效避免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减少了政府层面和出口企业层面双重的经济损失,保障农产品安全,抵御国际市场冲击,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贸易摩擦日益频繁。特别是当前世界经济结构进入深度调整和转型时期,技术性贸易措施因其手段的隐蔽性、形式的合理性和运用的灵活性,正在成为发达国家产业保护的重要措施。2015年,WTO共有74个成员国/地区发1992份TBT通报,发达国家(地区)继续加大了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实施力度,发展中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也在逐年增强。

  在《2015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统计中显示,企业自身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不能及时获取国外法规、标准等技术壁垒的动态信息”成为仅次于原料、检测成本之后的主要原因。在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希望得到的帮助统计中,“及时提供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信息”以超过80%位列第一。可见,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研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狭义的理解,一般可认为是各国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及和合格评定程序直接相关信息,这也是在WTO《技术壁垒协议》中明确的。广义的理解,可认为各国以技术为支撑条件,对进出贸易产生影响的所有信息,包含了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涵义的理解,对我们的应对工作有着极大的帮助。

  首先是应对工作前置,争取时间。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收集的越充分、越及时,应对工作的开展就越从容、越主动。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及时对我国出口企业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和方案,将不利的影响降到最低。其次解决贸易争端,避免利益损失。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充分的收集和分析,能够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和损失,充分的信息也能够大大增加贸易争端谈判获胜的几率,保护我国企业利益,增强我国产品市场竞争力。

  目前,我国的技术性贸易工作处于发展上升时期鸿博体育,在经过对发达国家经验的学习和吸收阶段后,现正在逐步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体系。但是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特别是信息工作有待加强。

  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与政务信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并且技术性较强。目前,政务信息已经形成了一套采集、评估、报送、量化、考核等规范程序,但是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还未能形成完善的机制,还有需要进行优化和改进的空间。

  一是信息来源不够丰富,方式不够精准。信息采集的范围还不够广泛,单单依据WTO官方的通报是远远不够,应该充分采集所有有关信息,包含行业的最新动态、发展趋势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信息途径还比较单调,精细化还不足,出口企业的关注度也不高。二是信息堆积数量较多鸿博体育,分析处理不够专业。随着科技发展,信息交流加快,收集到的信息数量较多,整理分析工作量变大。但是中小企业没有专业人员对这些信息分析评估,对技贸措施影响的准备也不会很充分。三是信息简单重复滞后,应用转化不够高效。由于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技术性较强,目前大部分信息都比较简单,只是对其概要的报道,专业技术问题没有做出深入分析。出口企业对该类信息无法直接吸收利用,准备工作就大大折扣。

  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工作是应对工作的关键之一,做好信息工作,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事半功倍。针对信息工作的一些困难,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信息意识,树立风险观念。只有掌握了关键信息,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才能更加主动。信息无处不在,主要看是否有信息意识。检验检疫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已经展开,技术壁垒是出口贸易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要树立起风险观念,时刻保持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的敏感度。检验检疫机构、出口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需要进一步增加风险信息意识,做好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准备。

  二资源互通共享,完善信息机制。检验检疫机构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机制,从信息采集、信息处理、风险评估、提示预警等方面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做好系统内部信息互联互通,并与其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出口企业信息资源共享、全面协作,形成跨部门技贸工作信息协调新机制。对企业的提示预警可以通过更加精准的方式进行,如电子邮件、风险提示等,准确送达相关企业。

  三依托技术实力,深入分析评估。检验检疫机构拥有自身的技术支撑体系,大量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相关技术设备等优势,能够对采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进一步对其风险和影响进行评估,确定信息的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对出口企业实施不同的应对措施,指导企业快速准确应对。另一方面对新的信息,如对新实施的技术措施,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分析,形成研究报告,给予企业具体直接的帮助。

  四动态量化管理,提升应对效率。技术性贸易措施有效性信息是有时效性的,信息管理需要实行动态管理,对采集的信息整理分类,过期信息或者风险较低的信息,可以进行解除提示;对收集最新信息,应及时告知。确保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及时有效,能够对出口企业有所帮助。信息管理要从粗放式转变为精细式,采用量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技贸工作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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